2021年5月7日,包头市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以下简称“代建中心”)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中实公司”)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包头市中交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实施的包头市110国道改造、综合管廊及沼南大道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三标段)进行为期三年的运营期绩效评价工作。
内蒙古中实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启动了110国道改造工程、沼南大道综合管廊工程两个子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经过调研等前期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13号)和代建中心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评价工作组制定了《包头市110国道改造、综合管廊及沼南大道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三标段)运营期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2021年5月19日,《工作方案》通过了专家评审,并于2021年10月9日获得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复。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内蒙古中实公司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运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根据批复的《工作方案》中的指标体系进行了打分,完成了2021年上半年绩效评价工作。
通过运营期绩效评价,评价项目公司在评价期内运营是否达到《PPP合同》约定的产出和效果,查找项目绩效运行偏差,分析偏差原因,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保障合作各方合法权益,并将建设期绩效评价工作、运营期绩效评价工作和移交绩效评价工作有机结合,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系统收集项目信息,纵向分析项目实施情况,积累经验,为后续项目提供借鉴。
(图:绩效评价工作会议)